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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7日,“湖南寶馬司機醉駕撞人拖行”案一審宣判,司機肖某某被判有期徒刑六年三個月。對此,被拖行女子的家屬表示判刑過輕,并不滿意。
2022年9月2日23時52分許,肖某某(女,28歲)醉酒后駕駛轎車在婁底市婁星區行駛時,與前方謝某(女,36歲)駕駛的二輪電動車追尾相撞,謝某衣褲被卡入轎車左前角。肖某某駕車逃離現場,致使謝某被車輛拖行,后被執勤交警截停。犯罪嫌疑人肖某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
2023年4月11日,該案在湖南省婁底市婁星區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因案情疑難復雜,法院決定對該案擇日宣判。
7月7日上午,婁星區人民法院官網發布該案一審判決,判處被告人肖某某有期徒刑六年三個月。
經審理查明,2022年9月2日,被告人肖某某酒后駕車與被害人謝某駕駛的二輪電動自行車追尾相撞,造成謝某受傷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發生后肖某某駕車逃離現場,因謝某衣褲被卡入肖某某駕駛的轎車左前角,致使謝某被車輛拖行2100余米。隨后,肖某某被執勤交警截停。經鑒定,肖某某的血液酒精含量為124.51mg/100ml,謝某所受傷為重傷二級。法院認為,被告人肖某某的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根據肖某某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危害后果,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公訴人、被告人及其辯護人到庭參加宣判。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當事人近親屬及各界群眾等50余人參與旁聽。
對于此判決,謝某家屬并不滿意。“法醫鑒定我姐重傷二級,對方醉駕、肇事逃逸,我們認為是故意殺人。這次判個這樣罪名,判得那么輕,我們肯定不服,之后會商量下具體怎么辦。”謝某弟弟說。
據他透露,目前謝某方面暫未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我姐不知道還要多久才能康復,也不知道需要花多少錢,我們‘漫天要價’對方肯定不會接受。我們要等有法律依據,該怎么賠就怎么賠。”謝某弟弟稱,目前,謝某在醫院治療已花費96萬多元,每日費用約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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