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市民反映方艙醫院出艙標準不一致,存在個別出艙比較慢以及部分解除隔離醫學觀察人員被拒絕返回居住地等問題。針對以上問題,4月26日,上海市衛健委副主任趙丹丹在新聞發布會上作出回應。
趙丹丹介紹,對于方艙醫院的出艙標準,全市各方艙醫院均是按照國家《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診療方案(試行第九版)》執行。艙內的無癥狀感染者和輕癥患者,經過一段時間的健康管理和必要的中西醫治療措施后,會對患者進行定期的核酸檢測,當出現連續2次標本核酸檢測呈陰性(采樣時間至少間隔 24 小時),即可解除隔離管理離開方艙。同時,也會給出艙人員發放《解除醫學隔離證明》。
為了讓患者順利返回居住地,其所在區將做好接返工作,提前與方艙醫院對接好次日出院人員信息、提前安排好車輛,盡快接回本區出院人員。
針對個別小區出現的拒絕解除隔離觀察人員返回情況,趙丹丹再次強調,《解除醫學隔離證明》是出院人員核酸陰性報告和健康碼綠碼的等效憑證,對于已治愈的出院患者和解除醫學觀察人員,各區村委、業委會、物業公司等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擾陽性感染者和出院人員返回居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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