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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解決企業發展難題,提振市場主體信心和發展活力,自2023年3月起,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與省發改委聯合開展“優化法治營商環境 助力企業信用修復”專項行動。截至今年5月,該省法院辦理退出失信案件20245件,將16415家企業移出失信名單,為相關企業在政府采購、招標投標、行政審批、融資信貸、市場準入等方面掃清了障礙。
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傅國慶在5月30日舉行的發布會上介紹說,該省法院與省發改委聯合下發《關于開展“優化法治營商環境助力企業信用修復”專項行動的實施方案》,明確專項行動的目標任務、措施步驟和工作要求,分工協作,相互配合,形成整體工作合力。
傅國慶表示,山東省各級法院在堅持嚴格依法履職的同時,針對大量被納入失信名單又不申請信用修復的“失聲”企業,全面開展集中排查,逐一摸清失信企業資產經營狀況、履行能力意愿、是否進入破產程序等情況,形成臺賬動態管理。對失信企業堅持“一企一策”,分門別類采取修復措施,有針對性地幫扶一批誠信企業,退出一批失信名單,約束一批失信企業。
“專項行動中,山東省各級法院堅持信用信息修復與督促履行義務相結合,進一步細化企業退出失信名單的條件,確保符合退出條件的企業全部移出失信名單。”傅國慶表示,對于經督促,失信企業已經履行完畢或執行完畢的;申請執行人書面申請刪除失信信息的;企業已經被撤銷、注銷或者已經被法院宣告破產、裁定中止執行的;終結本次執行程序后,經兩次以上網絡查控和實地調查,未發現可供執行財產的;以及依法裁定不予執行、駁回執行申請的案件,執行法院及時將被執行企業移出失信名單或更正失信信息。
在退出失信名單的企業中,4957家企業已經履行義務或執行完畢,1259家企業因被撤銷、注銷、宣告破產或破產重整而移出失信名單,7623家企業因案件終本后確無可供執行的財產,被移出失信名單。
傅國慶稱,山東省各級法院將充分發揮執行職能作用,強化善意文明執行理念,依法保障企業合法權益,健全完善守信激勵和信用修復制度,為企業發展解難點、止痛點、通堵點,為該省全面建設更具吸引力、競爭力的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提供有力司法服務和保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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