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3月25日,香港特區區域法院宣判,2019年在特區政府總部外參與暴動的12名被告分別入獄48至63個月。
2019年9月29日,12名被告在特區政府總部外與其他身份不詳的人一起參與暴動。其中2名被告在審訊后被定罪,1名被告于審前復核之前認罪,其余9名被告在審訊前認罪。(總臺記者 劉麗斌 周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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