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重慶3月29日(冉崇高 鐘麗君 梁欽卿)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29日依法組成七人制合議庭,開庭審理了公益訴訟起訴人重慶市檢察院第五分院分別訴吳某剛非法捕撈長江鱘,吳某剛、劉某、蔣某某、謝某岐、章某非法捕撈、食用長江鱘,吳某剛與吳某、謝某波、劉某全非法買賣長江野生魚等5件生態破壞民事公益訴訟案。
該系列案是中國首例非法捕撈、販賣、食用國家一級保護動物長江鱘的重大生態破壞民事公益訴訟案,因案由相同、法律關系相近或有牽連關系,故依法進行合并審理。
長江鱘為中國長江上游特有珍稀魚類,國家一級保護野生動物,被譽為“水中國寶”,是和恐龍同期存在的古老物種。受過度捕撈、非法捕撈以及環境污染、宏觀生態格局改變等因素影響,長江鱘野生種群已基本絕跡,被世界自然保護聯盟列為極危級。
渝檢五分院訴稱,2020年1月1日起,吳某剛在長江干流所有水域實施全面禁捕期間,在南岸區啞巴洞長江水域非法獵捕國家一級保護動物長江鱘9尾;與劉某、蔣某某非法捕撈3尾鱘魚、2尾鯉魚、1尾鰱魚和5尾鯽魚,并邀約謝某岐、章某將上述漁獲物殺害后共同食用。
此外,吳某、謝某波、劉某全明知吳某剛在禁漁區、禁漁期從事非法捕撈活動,仍與其建立固定買賣關系,先后33次從吳某剛處收購其非法捕撈的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胭脂魚、巖原鯉以及鲇魚、黃顙魚、中華倒刺鲃、翹嘴鲌等共計10種漁獲物進行食用。
經中國水產科學研究院長江水產研究所鑒定,上述8被告行為造成國家保護野生魚類生態功能永久性損害估算價值為937500元(人民幣,下同)。
渝檢五分院認為,吳某剛等8被告違反法律規定,非法捕撈、殺害、食用國家一級保護野生動物長江鱘及其他長江水生生物,嚴重破壞長江生物多樣性、水生生物資源和水域生態環境,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
渝檢五分院遂依職權向重慶五中院提起生態破壞民事公益訴訟,請求判令8被告賠償生態損害損失并承擔懲罰性賠償金合計1443750元,按鑒定意見中增殖放流要求的數量和品種進行生態修復,并承擔本案鑒定費合計10000元。
29日,庭審全面順利完成庭前準備、法庭調查、法庭辯論和最后陳述四階段活動。
在自愿、合法且不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前提下,經法庭主持調解,其中非法買賣長江野生魚的三案被告吳某、謝某波和劉某全自愿接受公益訴訟起訴人的全部訴訟請求,即吳某賠償35053元,謝某波賠償26102元,劉某全賠償70842元,均用于增殖放流成魚、幼魚進行生態修復,并分別承擔2000元鑒定費。三被告均當庭將調解協議履行完畢。其余兩案將經法院進一步審理后擇期宣判。(完)
關鍵詞: 世界自然保護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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