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江西南昌:多措并舉解決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難
來源:中國新聞網
2月17日,江西南昌召開新聞發布會解讀《南昌市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和管理實施辦法》。 李韻涵 攝
中新網南昌2月17日電 (記者 李韻涵)17日,記者從新聞發布會上獲悉,江西南昌將多措并舉解決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難,讓他們在南昌留得下、住得體面。
“預計‘十四五’期間,南昌市人口數量將繼續保持平穩增長,新市民、青年人數量將年均新增約10-15萬人。”南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羅峻表示,加快發展小戶型、低租金的保障性租賃住房,為新市民、青年人在南昌安居樂業提供基本住房保障,有利于緩解新市民、青年人住房焦慮,讓他們在南昌留得下、住得體面。
據了解,2月14日,《南昌市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和管理實施辦法》(洪府辦發〔2022〕10號,以下簡稱《實施辦法》)正式印發,明確了南昌市利用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企事業單位自有閑置土地、產業園區配套用地、非居住存量房屋和新供應國有建設用地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的申請條件、流程及工作要求,以及保障對象的認定、范圍和租賃管理等內容。
據羅峻介紹,保障性租賃住房以小型、適用、滿足基本居住需求為原則,可以是住宅型租賃住房,也可以是宿舍型租賃住房。建設標準以建筑面積不超過70平方米的小戶型為主,最高不超過90平方米。
此外,保障性租賃住房對滿足基本居住需求的防火防盜門、燃氣灶、抽油煙機、淋浴器、洗臉盆、防盜紗窗、窗簾、開關、插座、節能照明燈具、給排水管道、水龍頭、沙發、茶幾等室內裝修均有明確規定,并由建設單位根據房屋實際情況確定,努力打造標準化保障性租賃住房,讓新市民、青年人住的舒適、住的溫馨。
保障性租賃住房的租賃對象主要為本市城鎮常住人口中符合條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階段性住房困難人員,不限戶籍、不設收入線,基本準入條件是在南昌市合法就業,且個人名下在東湖區、西湖區、青云譜區、青山湖區、紅谷灘區無住房(含自有住房、租住的公房),未享受公租房(廉租房)政策,未享受過經濟適用住房(含已上市的經濟適用住房和已退回經濟適用住房補貼款)政策,未享受共有產權住房政策。
在租金方面,保障性租賃住房租金接受政府指導,以單套(間)建筑面積計算,由區(開發區、灣里管理局)住房保障部門委托有資質的第三方評估機構,對單個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的市場租賃住房租金進行評估,再根據評估結果擬訂租金標準,最高不超過項目市場租賃住房租金的90%,報區(開發區、灣里管理局)價格主管部門備案后執行。同時,市場租金實行動態管理,適時向社會公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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