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新華社西安8月25日電(記者邵瑞、張晨俊)記者25日晚從陜西省延川縣公安局獲悉,公安機關已對延川縣新泰煤礦閃爆事故涉事企業新泰煤礦7名責任人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據介紹,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的人員包括新泰煤礦實際控股人、實際控制人、法定代表人、礦長、總工程師、安全礦長和生產礦長。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8月21日晚,延川縣新泰煤礦發生一起閃爆事故,致11人遇難、11人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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