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本報訊(記者戴小巍 通訊員馬武陽)近日,由湖北省恩施市檢察院提起公訴的一起發生在飛機上的盜竊案一審宣判,法院采納檢察機關量刑建議,依法判處被告人陳某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3000元。
2022年8月26日,陳某搭乘武漢飛往恩施的航班,飛行途中見被害人張某熟睡,便瞅準時機悄悄拿起張某的公文包翻看,并將包內現金拿走。
恰巧,巡航員在機艙內巡查時看見陳某正在翻看公文包,但等他巡航完畢返回時發現,公文包卻放在張某的行李架上。敏銳的巡航員感覺事有異常,便叫醒了張某,提醒張某查看財物是否丟失。
“我包里的1萬元現金不見了!”張某查看包內物品后驚慌失措地說。此時,陳某從廁所出來看見巡航員正與張某交談,感覺盜竊事實很可能已被發現,立即隨手將錢扔到了身旁的座位上,剛好被向某看見。向某將錢撿起后交給巡航員,巡航員立即報警。飛機安全降落后,陳某被等候在機場的公安干警抓獲。
“雖然該案證據充分,沒有陳某的口供也能定罪,但我們仍做足工作,積極教育感化陳某,努力促使其真心悔過。”為突破“零口供”,檢察官針對陳某在公安機關的供述,設計了一套訊問提綱。
面對檢察官的連環追問,陳某無法自圓其說。最終,在確鑿的證據面前,陳某認罪服法,并在值班律師的見證下簽署了自愿認罪認罰具結書。
[版面編輯:李君瑞] [責任編輯:何慧敏]關鍵詞:
推薦閱讀
關于我們 廣告服務 手機版 投訴文章:435 226 40@qq.com
Copyright (C) 1999-2020 www.yihuigz.com 愛好者日報網 版權所有 聯系網站:435 226 4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