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監督利器”,守牢案件質量“生命線”
浙江省檢察機關建立“基層探索—市院試點—全省推廣”重罪檢察法律監督新模式
(資料圖片)
2022年3月,湖州市吳興區檢察院檢察官專題研討建立涉毒人員信息庫的可行性。
杭州市臨平區檢察院牽頭組織各職能部門會商民用新型液體燃料領域安全監管問題。
辦案檢察官前往童某“生物油”案的案發現場調查取證。
杭州市臨平區檢察院檢察官陳萍提出數字監督模型的研發思路。
危害國家安全、危害公共安全、故意殺人、毒品犯罪……擺在浙江省檢察院第二檢察部案頭的均是重案、要案,這里可謂是名副其實的“重案部”。
重罪案件多數案情重大、疑難復雜,如何通過打擊犯罪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如何在重罪案件中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如何將重罪檢察工作融入國家治理大局,時刻考驗著檢察機關的辦案智慧與擔當。
在浙江省檢察院帶領下,全省重罪檢察工作部門大膽創新,運用數字利器,在刑事審判監督、涉毒犯罪懲防、安全生產領域治理等實踐中力爭實戰實效,通過“基層探索—市院試點—全省推廣”模式檢驗監督實效,著力實現“一域突破、全省共享”。
2月23日,重罪檢察證據分析研究基地浙江分基地成立,這將進一步助推重罪數字檢察浙江經驗砥礪前行。新征程上,浙江省檢察機關將牢牢把握法律監督機關定位,依托數字檢察的先行優勢,依法能動履職,守牢案件質量“生命線”,以高質效法律監督維護司法公正,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01 審判監督“封堵漏洞”
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深入實施以來,浙江省刑事案件訴判高度一致,監督線索來源不斷萎縮,抗訴案件數量持續下滑。“我們深諳,探索審判監督新路徑迫在眉睫,再也不能墨守成規,必須有突破。”浙江省檢察院第二檢察部主任王憲峰告訴記者。
2021年,平陽縣檢察院的一次突破,讓王憲峰眼前一亮,工作思路也隨之打開。當時,該院在辦理葉某販賣毒品案時發現,葉某多次因毒品犯罪被判刑且一直因病未被收監執行,但法院在2019年判決時遺漏了異地法院2018年的判決及未執行情況,導致刑期計算錯誤。
“之前已經發現有遺漏前科錯案,葉某情況又與之類似,這引起了我們的特別關注,結果還真的發現了問題。”該院第二檢察部副主任林琴賽說,他們立即向平陽縣法院發出再審檢察建議,經法院再審后改判,葉某刑期計算錯誤問題得以糾正。
林琴賽意識到,這絕非個案。考慮到毒品、盜竊、走私等犯罪具有再犯可能性大、病殘人員跨區域決定暫予監外執行等特點,平陽縣檢察院決定成立專案組,構建“遺漏前科錯誤判決”類案監督數字模型。
以當地9260條刑事裁判數據和暫予監外執行數據為基礎,經過要素篩查、關聯分析,結合人工核查,最終發現轄區4名罪犯的刑期、15份刑事判決書存在錯誤。在該院提請抗訴后,法院已發回重審1件;該院制發再審檢察建議14件,其中法院已改判7件,其余7件仍在審理中。
如今,該監督模型已全面升級并在全省推廣,監督范圍拓展至累犯及毒品再犯認定,緩刑考驗期內再犯罪未撤銷緩刑,罰金刑、沒收財產、剝奪政治權利適用錯誤等,實現了各節點、全方位的監督。
作為數字檢察的“全國標桿”,紹興市檢察院也在積極摸索。他們聚焦刑事抗訴線索發現難題,創新刑事判決審查監督模式,自主研發完成了刑事裁判即時審查監督系統,實現了刑事判決文書線上即時推送,可抗案源自動排查,抗訴線索集中管理,抗訴標準統一把握,形成上下監督合力,全面提升刑事抗訴工作實效。“這也是我們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王憲峰說。
記者了解到,該系統運行后第一時間自動抓取出浙江某印染有限公司,王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案存在罰金刑錯誤判項,被告單位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王某作為公司法定代表人未被并處罰金,屬應判處罰金而未判處的情形。經研判后,紹興市檢察院認為該案確有監督必要并提出抗訴,目前案件由紹興市中級法院指令再審后已獲改判。
據統計,自2022年4月部署開展浙江省刑事審判監督數字檢察專項工作以來,全省已創建10余個監督模型,梳理出重點線索889條、提請抗訴47件、提出抗訴16件、提出再審檢察建議26件、制發檢察建議8份、提出審判違法糾正4件、發出類案函示4份。其中,法院采納抗訴意見15件、采納再審檢察建議11件、根據類案函示整改2次、書面回復檢察建議7份,監督成效初步顯現。
“重罪數字檢察不能只局限于審判監督,我們希望能在刑事領域有更大應用。‘杭州殺妻碎尸案’的辦理就是一次很好的嘗試。”王憲峰說,當時檢察官重返犯罪現場,在技術人員的幫助下,運用3D可視化平臺建模,實景重現各出入口真實情況,再結合公安機關原始勘查資料精確計算出案發時每個監控攝像頭的實際覆蓋范圍,以陰影標識,最后形成筆錄、照片、平剖面立體圖及錄播視頻等全套證據,有力駁斥了被告人有關被害人出走等詭辯。
02 販毒分子“無處遁形”
“從一個綽號開始,試著構建關系網,沒想到竟累積起一個數據庫。”談及對販毒分子進行“數字畫像”實現類案監督,湖州市吳興區檢察院第二檢察部主任徐秋燕覺得既是偶然,也是必然。
長期以來,因毒品交易的隱蔽性和販毒人員較強的反偵查能力,重大毒品案件在取證上往往難度較大,如何深挖上家販毒人員的真實身份,成為偵查機關辦理毒品案件和檢察機關進行毒品案件專項監督的難點。
2019年,徐秋燕在辦理一起販毒案件時發現,犯罪嫌疑人通過網絡向上家購買毒品后,與購毒人員在線上達成毒品交易合意,收取毒資轉賬后,再將埋藏毒品的地點發送給購毒人員,讓其自取,從而實現非接觸式交易。對其上家,犯罪嫌疑人除了一個綽號,其他一無所知,案件辦理陷入僵局。
但她經過仔細梳理、反復比對各條線索后,感覺該綽號曾在之前的販毒案件中出現過。為此,她翻閱大量案卷,終于在一份已辦案件的筆錄中找到了這個綽號,并通過手機號碼、支付寶賬號等信息,將兩起案件進行關聯。她引導偵查人員取證,發出立案監督通知書,成功辦理了案件。
這給了徐秋燕靈感,“是否可以建立一個關于毒品犯罪人員的數據庫”,給這些人員進行“數字畫像”。經過不斷思索提煉,她集中采集所有涉毒案件中吸販、販毒人員的身份證號、社交賬號、金融賬號、手機號碼等信息,借助湖州市執法司法信息共享平臺,編制涉毒人員關系網,信息數據庫應運而生。
此后,通過數據碰撞分析,她帶領辦案團隊對涉案人員進行“數字畫像”,截至目前共發出立案監督和追訴84人,到案人數46人,已經判決26人,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以上5人。同時,她和團隊成員還不斷將應用場景從個案辦理、漏罪漏犯追訴擴展到洗錢、寄遞治理等領域,實現全鏈條打擊。
杭州市臨平區檢察院針對“冰妹”(陪客人吸食毒品的小姐)系列案件的典型特征,深入分析、挖掘共性,利用數字監督思維,開發相應數字化監督模型并投入應用。該院與公安機關協作,以數據分析放大實戰效果,發現涉及全國26個省份疑似相關違法犯罪嫌疑人線索899條。線索上報后,被公安部列為2022年度目標案件,在全國開展打擊處理行動,已對161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由此,杭州市檢察機關正進一步推進電子數據中心的建設,對接浙江省政法一體化辦案體系,實現跨部門電子數據可信流轉,為檢察官插上大數據分析的翅膀,擴增甄別違法案件的“動能”。
王憲峰告訴記者,毒品類案數字化監督類型多樣,場景復雜,除被全省推廣的“吳興模式”外,龍泉市檢察院還系統性歸集公安機關、郵政管理部門有關寄遞違禁品治安處罰數據、寄遞企業和從業人員的數據,通過數據碰撞比對,發現犯罪嫌疑人多利用寄遞行業存在的監管漏洞,以“網絡+寄遞”形式實施販賣毒品、買賣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等犯罪行為,遂向相關部門發送檢察關注函,實現對涉及多次違法的單位、從業人員以及管理監督漏洞等問題的及時預警,強化源頭防控。
湖州市南潯區檢察院與公安機關共建涉毒高風險數據庫,將涉毒人員和異地涉毒但戶籍地、經常居住地在南潯區的人員的信息納入其中。在此基礎上,該院對涉及販賣槍支、彈藥、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等違禁品的違法前科人員的數據進行補充、完善,納入數據庫管理,及時與區郵政管理局共享,比對可疑人員信息與數據庫信息,發現異常信息及時反饋,提前研判,加強風險預警。
在浙江,毒品犯罪的數字檢察監督網已越織越密……
03 安全隱患“見微知著”
“我們將貫徹落實最高檢‘八號檢察建議’和‘檢察大數據戰略’有機結合,切實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數字化檢察監督,目前也取得了階段性成效。”王憲峰告訴記者。
2021年10月,一則媒體爆料引起杭州市臨平區檢察院檢察官的注意,轄區內有餐飲企業竟然使用一種打著“安全、環保”招牌的“生物油”燃料,存在很大安全隱患。
生命重于泰山,安全生產一刻也不能松懈,為“平安亞運”保駕護航更是重任在肩。該院第一時間介入調查,童某非法經營案就此浮出水面。
2018年1月至2021年10月,童某在未取得相關資質的情況下,私自向杭州一帶餐飲行業販賣“生物油”,涉案金額近100萬元。執法部門在其租用的倉庫中查獲1.04噸尚未售出的“生物油”,經鑒定“生物油”主要成分為甲醇,且閉杯閃點≤60℃,屬危險化學品。
“這種違法經營、儲存和使用新型燃料的行為,極有可能發生爆炸事故,給周邊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帶來巨大威脅,不能姑息。”臨平區檢察院第二檢察部主任陳萍表示。
2022年10月14日,該院以涉嫌非法經營罪對童某提起公訴。今年1月17日,童某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25萬元。
“雖然不合規,但同行之間都是這樣做的。”接受訊問時,童某的這句話引起辦案檢察官高度警覺。“轄區內是否還有其他儲存、販賣‘生物油’的非法窩點”的問題,始終縈繞在檢察官的腦海。
就案辦案遠遠不夠,推動社會治理才能從根源上解決問題。為此,該院會同公安、應急管理、市場監管、交通運輸、商務等部門組成聯合工作專班,共同搭建“新型燃料民用領域監督治理”數字監督模型,對民用新型燃料產、銷、儲、運各環節的涉刑點進行法律監督,并實現涉安全生產領域“四大檢察”監督線索的一體化,切實提升了智護“平安亞運”新質效。
“通過先后梳理2批次共3000余條行政執法數據,我們發現涉嫌刑事犯罪有效線索4條,目前有2條線索已立案偵查,數字檢察監督的成效初顯。同時,為了達到標本兼治的目的,臨平區安委會及時出臺了《臨平區新型燃料安全管理辦法》,建立起轄區新型燃料安全監管的閉環管理,有效堵上了監管漏洞。”陳萍說道。
同樣,在臺州市黃巖區,2021年10月,該區應急管理局在檢查中發現,深圳市某公司租用黃巖區西城街道某廠房的倉庫,非法儲存大量脫模劑、除銹劑等危險化工產品。作為全國模塑產業領跑者,黃巖模塑從業人員達15萬余人,模具規模以上企業有60余家,模具產業清洗類危險化學品的存儲安全問題事關地區產業安全。
為守護生產安全防線,防止非法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安全隱患演變成重大事故,黃巖區檢察院對危險化學品領域開展專項監督,積極利用數字化手段挖掘監督線索。通過大數據技術,該院對轄區內登記在冊的400余家相關企業的違法情形進行數據篩查,以模具配件、清洗劑、潤滑油等為關鍵詞進行數據碰撞,篩選出有效線索21條,督促安監部門積極履職檢查,其中移送刑事犯罪線索1件2人,監督公安機關立案2件5人。
通過個案辦理激發數字化檢察監督“靈感”,從而有效監督追責、助推社會治理的例子不勝枚舉。截至目前,浙江全省已有28個市、縣檢察院結合地域特點、產業特色等建立了安全生產領域的數字化監督模型,初步形成“多點開花”的態勢。共發現行政執法機關該移未移刑事案件線索63條、該罰未罰線索170條,發現偵查機關該立未立刑事案件線索56條、該撤未撤刑事案件線索14條,向相關單位制發社會治理類檢察建議111件,向行政執法機關移送行政處罰線索9條,檢察機關內部互移監督線索143條。
“浙江是數字化建設和改革先行地。”對此,正在積極宣講全國兩會精神的全國人大代表,浙江永康民營企業一線職工、陽光愛心義工協會名譽會長黃美媚深有感觸,她表示,大數據是法律監督的一座富礦,浙江省檢察機關積極推動數字化改革,依靠數字賦能為新時代檢察監督工作提質增效,完全契合中國式現代化發展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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