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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義網訊(記者王麗坤)日前,青海省玉樹藏族自治州委印發《關于加強新時代法律監督工作的實施方案》(下稱《實施方案》),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委印發《加強新時代海西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重點措施》(下稱《重點措施》),要求全州各地區各部門認真貫徹落實。
玉樹州的《實施方案》從充分發揮法律監督職能、全面提升法律監督質效、加強過硬檢察隊伍建設、加強對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組織保障等方面提出20條具體措施。《實施方案》要求檢察機關主動扛起平安玉樹建設、生態環境保護政治責任,發揮檢察建議在社會治理中的規范引領作用,筑牢三江源生態安全屏障;加強民生領域法律監督工作,落實“誰執行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健全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全面加強刑事立案監督、偵查活動和審判活動監督、民事檢察監督、行政檢察監督,積極穩妥推進公益訴訟檢察工作,全面提升法律監督效能。
海西州的《重點措施》結合海西地域和檢察工作實際,涵蓋發揮法律監督職能、提升法律監督質效、全面加強自身建設、加強組織保障四方面內容,明確22項具體措施和30余家責任部門。《重點措施》要求檢察機關立足海西穩藏固疆重要戰略地位,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依法保障生態文明高地建設,筑牢生態安全防線;依法服務保障和改善民生,傾力呵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重點措施》強調要突出“黨的絕對領導”這一根本原則,要求各級黨委定期聽取檢察機關工作情況匯報,各級黨委政法委指導、支持、督促檢察機關在憲法法律規定的職責范圍內開展法律監督工作。
[版面編輯:張子璇 楊璐嘉] [責任編輯:楊景茹]關鍵詞: 法律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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