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網揚州2月28日電(通訊員張雪峰宋健)一男子無任何資質,僅靠一輛三輪車就穿行于市區違規運輸危險化學品達60多次,總計100余噸。近日,經江蘇省揚州市廣陵區檢察院提起公訴,該男子因犯危險駕駛罪被判處拘役兩個月,罰金人民幣1萬元。
2021年7月一早,潘某駕駛著一輛農用三輪汽車在路上行駛,在三輪車的后車廂,裝著十幾個藍色的圓桶。經過市區一個路口時,潘某的車被交警攔了下來。經檢查,這十幾個圓桶里裝著的不是普通貨物,而是硝酸、磷酸等強腐蝕性危險化學品。而經公安機關進一步核實得知,潘某并沒有危化品運輸資格,他的這輛三輪車,也沒有運輸危化品的許可。
化學危險品運輸不同于一般的貨物運輸,不僅需要危險化學品運輸許可相關的文件,車輛還必須是專業運輸危化品的車輛。與此同時,對司機和押運人員也有較高的要求,除了要有機動車駕駛證之外,還需要有危化品運輸從業資格證或押運資格。
經進一步了解得知,潘某因生活拮據找到其弟弟,希望能幫弟弟的工廠運輸化學品掙錢。而弟弟的工廠因業務需要,有時候確實僅需運輸幾百斤的少量化學品,安排危險品運輸車似乎有些"大材小用",出于節約成本的考慮,同時也為了幫哥哥一把,弟弟便將市內量少的運輸任務交給了潘某。
但是,危化品運輸相關的資格和證件,潘某一個也沒有。潘某送貨的路線,需要經過多個居民小區以及商場、學校、客運站等人流密集區域,車輛一旦發生事故導致危化品泄漏,將給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帶來巨大損失。
據潘某交代,為了“安全”起見,潘某都會在早上天一亮的時候出發,因為這個時間段氣溫比較低。"車上畢竟裝載著危險化學品,氣溫高的話肯定會導致化學成分不穩定。"潘某也十分清楚,他運輸的化學危險品具有一定的危險性。即便如此,2021年2月至7月期間,潘某仍違規運輸危險化學品60余次,總計100余噸,且多次來往于人群密集的區域,直到被交警查獲案發。
近日,經法院審理,潘某被判處拘役兩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
關鍵詞: 危險化學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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