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網北京2月24日電 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官方網站消息,近日,云南省文山州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陳明山(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云南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云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迪慶州人民檢察院依法向迪慶州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陳明山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迪慶州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陳明山利用擔任文山州招商局局長,商務局黨組書記、局長,文山州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提供幫助,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關鍵詞:
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