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網邢臺2月9日電(通訊員馬士江 王鳳榮)“一些無良商家為賣商品故意發帖,可把俺這無知老農害苦啦!”65歲的農民沈某無論如何也沒想到自己剛學會上網,便惹來了禍端。2月8日,經河北省臨西縣檢察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沈某被法院以犯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判處拘役五個月,并處罰金3200元,追繳其違法所得1400元。同時沈某需要繳納懲罰性賠償金1.4萬元,用于消費者公益事業,并在市級媒體向社會公眾賠禮道歉。
年逾花甲的老農沈某僅有初中文化,多年來在路邊商鋪賣燒餅。2021年5月,他在子女幫助下學會了使用智能手機上網。由于天氣寒冷,顧客都嫌賣得燒餅不鼓脹、口感差,希望能在網上找到解決方法。經搜索,沈某終于找到用“泡打粉”和面打出的燒餅,賣相鼓脹蓬松、口感香酥脆。6月初,他買來泡打粉后便開始用泡打粉和面進行售賣,直至同年7月23日臨西縣市場監管局巡查時案發。經檢測,沈某售賣的燒餅中鋁殘留量為175mg/KG,隸屬刑事犯罪。
該案經公安立案偵破移交至臨西縣檢察院后,承辦檢察官對沈某使用“泡打粉”經營天數、制售燒餅數量、銷售額等認真核實,并對其盲目輕信網帖的情況開展批評教育和法制法規教育,使其充分認識到了犯罪危害,最后以涉嫌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法院根據其主動坦白犯罪事實、認罪悔罪表現,遂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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