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帶著聲級計來到夜公園
99.8分貝!“露天KTV”休麥了
揚子晚報訊(通訊員 沈詠春 記者 劉瀏)如今,越來越多的休閑娛樂方式融入百姓生活,夜晚的公園廣場常能看到各種才藝薈萃,不過把“KTV”搬到露天就有點擾民了。此前,江蘇省太倉市某鄉鎮人大代表老張向太倉市檢察院反映,某市民公園內存在噪音擾民問題。
記者了解到,該公園位于太倉市主城區,環境優美,是許多市民娛樂休閑的好去處。然而很長一段時間,每到傍晚,有位愛好音樂的市民經常帶著音響來到公園,邊放伴奏邊唱歌,這里儼然成了“露天KTV”。音響聲音很大,幾條路之外的主干道上都能聽得一清二楚,周邊住戶不堪其擾。
收到線索后,太倉市檢察院第五檢察部主任張新亞第一時間前往現場走訪調查,發現傍晚在公園唱歌的不止一人,公園南北兩側的廣場上至少有3處人群聚集,使用大功率音響播放音樂唱歌。 當晚8點20分,檢察官來到一處人群聚集點,使用多功能聲級計進行檢測,發現最大聲級為99.8分貝,相當于裝修時的電鉆聲音。附近主干道和住宅區的聲級檢測結果也都大于80分貝。公園內“露天KTV”的聲音遠超國家聲環境噪聲限值,對園內其他市民和周邊住戶造成干擾。
對此,太倉市檢察院向有關部門制發檢察建議,建議相關部門對該公園內噪音擾民的違法行為進行處理。收到檢察建議后,有關部門立即行動,排摸后確認公園內使用音響播放音樂聲音過大,違反噪聲污染防治規定,對相關人員進行了教育和警告處罰。同時通過加強巡邏檢查、進行宣傳教育、在人群聚集點設置告示牌等方式,從源頭控制噪聲污染問題,保障周邊居民正常生活不受影響。
不久前,當檢察官再次來到該公園,沒有了震耳欲聾的勁爆音樂,公園里多了份悠閑和愜意。記者了解到,今年8月1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修訂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議案。新修訂的《噪聲污染防治法(草案)》規定,在公共場所開展娛樂、健身等活動,如不遵守區域、時段、控制噪聲等規定對周邊環境造成干擾,經勸阻、調解不改正的,可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在此之前,“加強環境噪聲污染治理”內容也首次納入國家“十四五”規劃綱要,噪聲污染治理與人民群眾的美好生活息息相關。接下來,太倉市檢察院將走訪全市主要公園、廣場,針對噪聲等問題開展全面摸排調研,并就取證、執法、處罰等問題與有關部門進行磋商,尋找“還靜于民”的更優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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